申請廠商可以依之前申請之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,查詢廠商曾經申請之案件
申請廠商可藉此入口達到線上填寫欲申請案件基本資訊,並可由系統產出WORD檔以供後序申請使用。
本中心自 2005 年起受內政部指定為「辦理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評定書及 防火避難綜合檢討評定書專業機構」,為建築物高度達 25 層或達 90m 及供 B-2 類組使用總樓地板面積達 3 萬 m2 者,進行防火避難綜合檢討評定,並為不適 用建築技術規則有關防火避難法條者進行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評定。此業務秉 持公平、公正及專業,提供建築物防火安全技術服務,亦有提供特種(定)建築 物之建築防火避難之防災計畫審查(如南港車站、松山車站等)。